真的壓在心口上的事,其實是講不出來的。
不是不想講,很努力,很努力的想講,但是就是不行。搞到後來,硬逼自己講的痛苦幾乎要大過那個痛苦本身了,當然也就不再去逼自己受罪。
然後,好像就變成了一個不坦誠的人?欸,其實我很想的,看到什麼都講的人真的很羨慕。
有努力也值得稱讚吧?雖然好像沒什麼成績。
以上是喝過酒之後才說得出來的。好像也沒有真的說出什麼來。
上回來信告訴我有朋友得了絕症的那個人,後來想想,是因為我消失太久怕我也一樣了吧,所以才來的信。只是當時沒能反應過來。
和所有人斷絕聯絡,現在寫這幾個字下來,好像還蠻嚴重的樣子?但是我自己真的不覺得。
如果可以躲起來,切掉所有的人際線也沒有後果的話,我是很安於這樣做的。蹲在一個大城市的一個角落裡的一棟房子裡的一個房間裡的一個大盒子裡的一個小盒子裡,管他層層疊疊的世界外嘩嘩下大雨。
可是好像是不行啊。不行嗎?
如果我的胃不對酒精那麼敏感的的話,一定會每天都喝酒的。其實也不是沒有過那樣的日子。
之前總覺得,應該這輩子無論如何會去看一次SMAP演唱會吧,不管是在什麼狀況下。
(其實我想像的最可能的狀況是我被發現快要死了,於是被送去圓夢。大概非如此大事不可能對抗我心裡那種「什麼要花那麼多錢喔?」的強大阻力。)
但是最近越來越覺得不可能。對人的抗拒越來越大了,要和那麼多人那麼接近,近到可以聞到人的味道,那樣三四個小時,大概會死。要是當時就有絕症,大概是當下死。
但是又不甘心。像是這次,又知道那傢伙腰毀了,雖然也不訝異,但總覺得,要是哪天突然看到新聞說中居正廣猝死而我還從來沒有看過CON,也是很幹的事啊。
而那個傢伙,真的是猝死也不意外的。
那,在這個猝死可能和我的社交恐懼之間,到底該選擇哪一個?
很難啊。
寫到這裡就發現自己醉了,看文字的感覺不同。
我喜歡自己這種狀態,真的,其實是很喜歡的,但是十分不容易達到。
好討厭那個什麼都想到十萬八千里外還不能放心的自己啊。
明明知道這裡根本不會有人來看,還是那麼緊張,連酒也釋放不了,到底是為什麼?
我也明白,一個人要吸引人,重要的還是個性。不是什麼好壞黑白,而是敢於呈現的那股膽識。
也碰過一直中規中矩不失禮的人,終究也就是不失禮而已。相反的,有些人,說實話我不欣賞,甚至到了看到話會影響心情的地步,但是這個人吸引人,因為個性強烈,在庸庸碌碌的人群中十分有分辨度,而且敢說自己的話,就說話內容而言我不欣賞他,但是我敬佩他。
道理我都明白,放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為什麼就是那麼難。
明明也不那麼在意被喜歡或被討厭的蠢問題,那,到底在在意什麼?我自己也不清楚。
喝醉酒也就這個程度而已,也許會放出來多一些,但限度還是在。所謂的酒後吐真言,我是不能想像的,我的理智一定會跟著我到最後,理智潰堤之前絕對人會先倒。
不要說別人,我自己都覺得這個人很討厭。
酒好像慢慢醒了。
所以我也說不出什麼了。
接下來是酒全醒之後寫的。
第一,這篇文章的人氣一定是假的,凌晨四五點鐘,在我這個部落格不可能。這大概是我一週份的流量。
可是我找不到人氣歸零的按鍵在哪,不是都應該有的嗎?
承上,所以讓我很想刪掉了,不喜歡騙人的東西。一方面也是酒醒了,覺得寫這種東西有點那個。
可是,好像應該訓練自己一下?把文章放在這裡,撐撐看。
寫廢話也沒關係的,要這樣跟自己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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